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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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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福所广州总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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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Yang & Lin Co Law Firm)是一家处理海事、海商、保险、涉外法律事务、金融、贸易、房地产、公司投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劳资、海外仲裁等法律事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恒福所是在我国最具实力处理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所,在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律师事务所业界一直处于“领头羊”地位,是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律所界专业化、品牌化律所的典范。


2016年2月,恒福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恒福所是全国唯一一家被评选上的专业处理海事海商和保险的律师事务所!该评选活动由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先由市级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初选,再报省级司法厅和律师协会评选,最后由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核审。属于官方评选,不是通过网上或微信刷票评选。全国共评选出100家优秀律所,其中广东省7家,广州市2家。恒福所在广东省7家之中排第1名!广东省共有2000多家律所,广州市共有500多家律所。恒福所被评选上的主要理由是认定恒福所在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律师界处于"领头羊"地位!


恒福所成立于2006年4月。2014年12月,在上海设立了分所-广东恒福(上海)律师事务所。恒福所在厦门、福州设立了办事处。恒福所(包括分所、办事处)采用公司制、一体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坚持专业化、品牌化的发展模式,具有很强的实力。

 

一、业绩突出,在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律所界处于“领头羊”地位。

 

         恒福所是在中国最具实力处理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律所界一直处于“领头羊”地位。恒福所业绩非常突出。超过20宗恒福所代理的案件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登为典型案例。


2016年2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恒福所被评上的主要理由是认定恒福所在全国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律师界处于"领头羊"地位!


2016年4月,恒福所与华南师范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恒福所成为华南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基地。


20186月,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在恒福所设立了公司律师实习基地。


2011年至2021年,恒福所连续被世界著名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评为中国华南地区最佳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


恒福所已入选广东省国资委律师库。


恒福所已入选人民保险公司(PICC)律师库。


恒福所采用公司制管理、团队运作的经营模式;恒福所与香港、台湾、新加坡、伦敦、纽约等地的律师行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的专业优质服务。多年来,恒福所为众多船东、租船人、保险人、保赔协会、货主等当事人处理了大量疑难、复杂的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等纠纷案件,高度的凝聚力与团队合作精神,使恒福所多年来取得了出众业绩,大部分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结果,深得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恒福所自成立以来,获赠了8面锦旗。


        2006年11月10日,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给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处理海事的律师精英团队”。2008年1月23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给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精湛敬业的律师精英团队”。2011年10月9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给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海事律师的典范”。2013年6月21日,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给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海事专家,法律精英”。2015年2月5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给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慎思明辩析法理,忠信敦行维权益”。2016年1月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国际业务一部向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海事海商律师专家团队”。 20181229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给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专业敬业的海事律师精英团队”。迄今为止,前述7家公司均是唯一的一次给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


2014年3月5日,韩国海运组合(Korea Shipping Association)向恒福所赠送锦旗,称赞恒福所为“工作认真负责,办案卓有成效”。韩国海运组合第一次给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

 

二、人员精良,优秀的团队是恒福所事业发展核心力量。

 

恒福所拥有一批优秀的海事海商、保险和涉外法律事务等领域的律师。高级合伙人杨运福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是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9位副主任委员中的全国唯一一位律师代表,是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多所大学海商法客座教授或研究员,多次以最高法院聘请的专家身份参加司法解释专家论证会。主任林翠珠博士作为全国首批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于2013年被公派到德国培训,2016年被公派至美国培训。


        30多位律师之中,其中有:1位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运福),1位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运福),1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运福),1位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杨运福),1位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杨运福),1位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运福),1位大连海事大学海上保险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杨运福),1位河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林翠珠),2位福州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杨运福、林翠珠),1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杨运福),1位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杨运福),2位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杨运福、林翠珠),1位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翠珠),1位广东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林翠珠),1位广州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1位首期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林翠珠),1位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庄东晓),3位船长(袁金松、邹融、吴朝胜),1位大副4位二副,1位大管轮,3位英国海商法留学生,1位法学博士(林翠珠),1位管理学博士(林翠珠)。大部分律师具有海商法硕士学位。


2006年至2021年,恒福所多位律师分别在《中国海商法年刊》、《海商法协会通讯》、《海洋法评论》、《广东航海》、《US-China Law Review》、《中国律师和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二十多篇高水平论文,并多次在海商法国际研讨会上演讲或主持。

 

三、为促进行业交流,多次承办大型研讨会。

 

杨运福担任全国律协海事海商专委副主任、省律协海事海商物流专委主任。多名律师参加了省、市律协工委或专委。恒福所在坚持履行好律协会员的各项义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促进行业交流和发展。

 

          恒福所分别于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成功承办了“2011年广州海商法国际研讨会”、“2013年广州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国际贸易和国际货代法律风险及其解决机制法律讲座”、“‘一带一路’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研讨会”、“2016海商法国际研讨会暨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高端论坛”等规模大、规格高、水平高的大型法律研讨会,推进了相关法律研讨和进步,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获得了与会各方的高度评价。5次法律研讨会,恒福所每次自己承担费用十多万至二十多万元。

 

2011年11月25日,恒福所成功承办了2011年广州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由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运输部、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和广东省船东协会联合主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等法院、广东海事局、深圳海事局、广州海事局等海事局、中远、中海等船公司、人保、太保、中华保险等保险公司、中船保、UK、Gard、Swedish、Skuld 、TT-Club等船东互保协会、高等院校、仲裁委员会、环保部门、渔业部门、救捞局、引航公司、船厂、港口、航道、海事律师事务所、船代货代公司、公估检验部门等单位的36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参会人数和参会单位数量,在我国海商法学术研讨会史上均创新高。


2013年11月29日,恒福所成功承办了“2013年广州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本次研讨会参会人数达541人。参会代表来自法院、海事局、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船公司、保险公司、船东互保协会、高等院校、仲裁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门、救捞局、港口、航道、船厂、律师事务所、船代货代、公估检验部门等单位,还有来自韩国、台湾、香港。本次研讨会规格高,规模大。


广州海事法院为庆祝该院成立30周年,于2014年5月23日举办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货代法律风险及其解决机制”法律讲座。该讲座由恒福所承办,由广州海事法官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和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广州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来自广州海事法院、贸易企业、货代企业、船公司、保险公司、高等院校、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公估检验等部门的3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广州海事法院和参加讲座的所有嘉宾,对恒福所的承办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5年11月27日由第一、二、三期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指导,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海事法官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协办,恒福所承办“‘一带一路’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研讨会”在广州顺利召开,来自司法行政部门、法院、律师协会、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境外企业、高等院校、民主党派及各媒体等单位近400位海内外嘉宾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社、广州日报、新快报、信息时报等媒体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报道,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广东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广州海事法院、全国律协、广东省律协、广州市律协等单位对恒福所承办本次研讨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参会的领导嘉宾和与会人员对恒福所承办本次研讨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6年11月18至19日,恒福所承办的“2016海商法国际研讨会暨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高端论坛”大型海商法研讨会在广州成功举行。该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广州海事法官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广州市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航海学会、广州航运交易所、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本次研讨会报名参会人数超过580人,实际参会人员超过550人,是我国海商法研讨会史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创了历史记录。本次研究会富有成果,是一次非常成功的高水平的海商法学术盛会,在海商法界、航运界和与之相关的行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2016年11月18至19日,恒福所承办的“2016海商法国际研讨会暨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高端论坛”大型海商法研讨会在广州成功举行。该研讨会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广州海事法官协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上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航海学会海运法规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广州市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中国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航海学会、广州航运交易所、广东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本次研讨会报名参会人数超过580人,实际参会人员超过550人,是我国海商法研讨会史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创了历史记录。本次研究会富有成果,是一次非常成功的高水平的海商法学术盛会,在海商法界、航运界和与之相关的行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工作,热心公益活动

 

         2010年至2021年,恒福所林翠珠、胡圆圆、陈元宇、覃光贺、申桂梅、吴朝胜等多名律师为海珠区滨江街海运、小港、益丰、怡安等社区提供“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公益法律服务,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解决社区管理中法律方面的难点问题,有效的减少社会矛盾,协助建设和谐社区和平安社区。多次获得了海珠区司法局“公益性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多年来,恒福所担任了广州海事局、深圳海事局、湛江海事局等政府部门和多家集团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以法律顾问的方式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有效避免了管理和经营中的风险,同时也纠正了部分企业对劳动法的错误理解,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


        恒福所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爱心捐助等方式服务社会。


       2011年至2016年,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80宗。


       2013年5月25日,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荣誉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2012年度管理优秀奖、公益爱心奖。

五、追求案件最好的结果,力争委托人利益最大化是不变的理念。

       在法律的范围内,“追求案件最好的结果,力争委托人利益最大化”,是恒福所自成立以来的理念。恒福所律师以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己任。在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同时,有效减少了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改变了一些客户对律师职业的观点。


恒福所自2006年4月成立至今15年多来,没有任何投诉,从未受到过任何处罚和处分。


        恒福所将一如既往、竭诚为客户在全国范围内和世界各地提供全方位和全天候的优质服务。

六、恒福所联系方式

  1、广州总所
地址:广州市滨江中路308号,广州海运大厦12楼A&K室。 
邮编:510220
电话:(020) 8410 2928  (8线)             传真:(020) 8410 2628
电子邮箱: guangzhou@ynlco.com        网址:www.ynlco.com
手机:(0)1390 2206 928 (值班)   主任:杨运福(二副)

2、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上海生命人寿大厦1306室。
邮编:200127                   
电话:(021)6586 7543, 6586 7139      传真:(021) 6586 6203 
电子邮箱:shanghai@ynlco.com          网址:www.ynlco.com
手机:(0) 1352 4721 729 (值班)
分所主任:魏铭忠(二副)

3、厦门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内茂里建昌花园35号301室。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682 830                     传真:(0592)6682 830
电子邮箱:xiamen@ynlco.com          网址:www.ynlco.com
手机:(0)181 2078 5963(值班)  办事处主任:胡勇成

4、福州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建华横巷13号201室。
邮编: 350001                                   办事处主任:梁素
电话: (0591) 8826 2367                    传真: (0591) 8826 2337
电子邮箱: fuzhou@ynlco.com             网址: www.ynlco.com 
手机:(+86)138 5012 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