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我所合伙人吴星奎律师及陈成再律师在厦门市,为我所顾问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太保”)进行了一场生动的讲座,主题是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吴律师和陈律师结合办理案件的经验,就陆地财产险、水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的解释(二)、保险代位求偿权、各种典型大宗散货追偿中的各种问题、结合大量案例给予了讲解,厦门太保各部门的四十多位人员参与了听课,讲座现场气氛轻松愉快,上下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厦门太保的高度评价。
2014年3月18日,我所合伙人吴星奎律师及陈成再律师在厦门市,为我所顾问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太保”)进行了一场生动的讲座,主题是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吴律师和陈律师结合办理案件的经验,就陆地财产险、水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法的解释(二)、保险代位求偿权、各种典型大宗散货追偿中的各种问题、结合大量案例给予了讲解,厦门太保各部门的四十多位人员参与了听课,讲座现场气氛轻松愉快,上下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厦门太保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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