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2日,广州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举办了“海事与货运司法解释解读”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余晓汉应邀就近两年新出的司法解释以及海事海商领域的一些热点问题向广州海事海商界的律师们做了精彩的讲座和深入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举办,具体分为讲座和研讨会两个板块,上午的讲座由广州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的会长陈向勇主持,越秀城市广场南塔5楼1号会议室的250多个位子,座无虚席,余晓汉法官重点就《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三个重要的解释的产生过程和部分条文的意义进行了诠释,内容充实而精彩,讲座结束后赢得了现场听众的热烈的掌声。下午的研讨会由广州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我所副主任林翠珠律师主持,研讨会上律师们积极活跃,纷纷就各自在以往实务中遇到的理论性问题和余晓汉法官探讨交流,原本定于4点钟结束的研讨会因现场讨论热烈而延至5点钟。
这次“海事与货运司法解释解读”研讨会在广州市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举办和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的协办下,取得了圆满的效果,为我市海事海商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