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林翠珠律师作为亚洲地区唯一一位海事海商律师代表,参加了国际航运组织在伦敦举办的“2011年国际航运界海事海商研讨会”,并作为亚洲唯一一位海事海商律师代表进行演讲,演讲题目为《浅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该研讨会上,林翠珠律师成为获得掌声最长和最响的演讲者,为中国律师赢得了荣誉。
2011年10月27日,林翠珠律师作为亚洲地区唯一一位海事海商律师代表,参加了国际航运组织在伦敦举办的“2011年国际航运界海事海商研讨会”,并作为亚洲唯一一位海事海商律师代表进行演讲,演讲题目为《浅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该研讨会上,林翠珠律师成为获得掌声最长和最响的演讲者,为中国律师赢得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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