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和制定《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船舶油污司法解释” )。我所杨运福主任作为最高法院民四庭邀请的专家(全国只邀请了3名律师),参加了船舶油污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会。杨律师对该司法解释内容非常熟悉和了解。
2011年1月10日,最高法院通过了船舶油污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2011年10月12日,杨律师应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的邀请,讲授了“浅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听课人员包括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法律部、理赔部、船舶险部和部分船东。授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听课人员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