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6日至28日,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等单位协办的“第六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The Six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ritime Law)在厦门举行。本所杨运福、朱伟康和林翠珠律师参加了会议。杨运福在会上作了题为“船舶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的发言。
杨运福、林翠珠律师的两篇论文,被选入研讨会论文集。
2005年10月26日至28日,由中国海商法协会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等单位协办的“第六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The Six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ritime Law)在厦门举行。本所杨运福、朱伟康和林翠珠律师参加了会议。杨运福在会上作了题为“船舶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的发言。
杨运福、林翠珠律师的两篇论文,被选入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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