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5日下午,“2021广东航运法学学术年会”在广州大沙头游船“工商银行号”上顺利召开!
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广州丝路船务有限公司、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承办,大连海事大学粤港澳海法研究院等单位协办,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广东省法学会、广州市法学会、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指导。共有来自高校、法院、仲裁机构、律所、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和学生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我所主任林翠珠博士和杨运福执行合伙人受邀作为主讲嘉宾和主持人参加了本次学术研讨会。
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所主任林翠珠博士作为第二环节主发言人,根据最高法院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通知提出目的港交货、收货问题以及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问题及相关建议。
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所执行合伙人杨运福律师主持了第四环节“CMAC 2021仲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的研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黎晓光博士对该规则的修订背景和条款内容做了介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向明华教授、广州仲裁委员会国际航运仲裁院许越先生等4位嘉宾分别对规则新增的条款发表自己的看法,肯定了该规则所发挥的引领作用。
本次会议圆满结束,举办得非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