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金龙”(Golden L)轮在美国装运约4.5万吨玉米,运往广东省东莞。2022年1月7日,该轮抵达东莞麻涌港,卸货时发现货损,收货人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押该轮和申请证据保全。我所律师杨运福、丁亭代表该轮船东香港金龙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保险人、保赔协会处理本案。
该轮在东莞麻涌港被扣押后,要移至珠江口桂山锚地。涉及不同的边防、海关、海事局。经过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和执行局与边防、海关、海事局的协调,该轮顺利移至珠江口桂山锚地,后解扣并开航。
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和执行局法官对本案非常认真负责,积极为当事人考虑,做到了司法为民,使得该轮及时移泊、解扣、开航,避免了该轮扩大损失。
2022年3月16日,我所律师杨运福、丁亭代表“金龙”轮船东香港金龙控股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赠送锦旗,对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表示诚挚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