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至10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十三届二次会员代表暨理事会和2014年两岸四地海商法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我所杨运福主任作为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题为“航运企业扣船风险防范若干问题探讨”的演讲。杨运福律师结合2013年9月13日海航集团“海娜”轮在韩国被济州法院扣押一案,探讨了在航运市场不景气阶段,航运企业如何防范船舶被扣押的风险,包括探讨了南非关联船扣押等问题。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2014年5月9日至10日,中国海商法协会十三届二次会员代表暨理事会和2014年两岸四地海商法研讨会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我所杨运福主任作为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题为“航运企业扣船风险防范若干问题探讨”的演讲。杨运福律师结合2013年9月13日海航集团“海娜”轮在韩国被济州法院扣押一案,探讨了在航运市场不景气阶段,航运企业如何防范船舶被扣押的风险,包括探讨了南非关联船扣押等问题。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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